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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人们因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!

 互相选择带来的麻烦(二)

  (二)
那个满脸阴云、找我理论的女生,就是林霞。
她们三个,因为分组,林霞已经不是第一次找我闹了。
记得刚开学,李老师没有分组,让同学自由坐。当时的第八组,就有林霞、杨凤玲和李阳琳他们三人。第二次分组时,根据学校教务处的建议分组,恰好没有把他们三人分在一起。以林霞为首,她们三人找我闹了好几次。
那一次,林霞因为原八组其他人的一句话难过地哭了。这一次,她因为我坚守“原则”不同意她们三人成立第十三组,气得用力捶墙而哭。那愤怒的眼光,让我很不安,心里更不舒服。
这一次,她的话很具有杀伤力:“老师,你怎能说话不算话呢?”“你这样做,我以后不可能再信任你!”她的每句话,都是掷地有声,如同刺猬,扎地我浑身不自在。
面对她的愤怒,我也有点激动,但是,还是坚持“原则”地解释,“第十三组是我提出的,是我第一次提出的,那时对于如何分组,我只有一个大概的想法。第二次让你们提意见的方案中,并没有提及第十三组。当时你们对我的方案也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,所以今天我就按照这个方案分组,绝不可能有第十三组!”
“我对第一印象记得很清楚,你说了第十三组后,我就没有忘记!”她反驳道。
我没有理会她,她愤怒地盯着我。我想摆脱她那即将燃烧甚至爆炸的愤怒,假装若无其事地在教室走动。
她还是紧盯不舍、紧跟不舍。看来,我只能回办公室了。我出教室走了几步后,她不跟我走了。回头一看,她的脸已经气得通红,好像已经在流泪。看见我回头了,猛地用拳头砸了一下墙壁,立即转身,愤然离去。
她的做法让我也很生气,但是,我更担心她过于激动而出什么傻事。我想等一会儿我的情绪平静以后给她的爸爸打个电话,让她爸爸接她回家。这时,新组长丁妙为他们组的事来找我。我顺便向丁妙了解了一下林霞平时和同学的关系。丁妙说,她有时候也是这样愤怒,比如,她让别人帮她买东西,而人家忘记买时。
“她今天的行为太过分了,对一个老师的竟然这样!我要给她的家长打电话说说这件事!”我这话是给丁妙说的,没有想到丁妙说,林霞在办公室外,可能听到了我的这句话。
不一会儿,林霞她们三人到我办公室了。不知什么原因,态度有很大的变化,但还是坚持她们三人要成立第十三组。
“……你难道不希望我们的小组有特色吗?”显然,她已经觉得靠强硬不能让我‘屈服’,开始寻找让我心动的说法了。
“如果你们在一起,将会有什么特色呢?”这是我很感兴趣的。我听同学们说,她们三人在一起要成立一个动漫组。虽然我没有核实过她们这个说法,但是我认为很有可能性。她们三人,对网球王子等日本动画人物非常痴迷,在他们的课本和作业本上,几乎到处都贴了这些动漫人物的贴图。还动不动写几个让人难以捉摸的日本文字,说是她们的日文姓名。对这种做法我很不认同,但是不可能强行阻止。
“我们在一起,首先把学习搞上去,绝不拖后腿!如果你认为没有达到条件的话,你可以把我们组拆了。”可能她们认为,说出真实目的我会更加不同意吧,先用这个条件稳住我。
“我先假设一下,即使能成立第十三组,也不可能只有你们三人啊,”我开始给他们提条件,“按照分组条件,你们三位是女生,而且学习成绩都不错,应该还要加两位排名靠后的男生。”
杨凤玲刚刚要反驳是,林霞阻了。这三个人当中,林霞是最强势的一个,如果没有林霞的坚持,杨凤玲和李阳琳可能不会找我的。
“没有问题!”林霞说,“我们会想办法让他们的成绩上去的。让王湖钛来吧!”王湖钛的篮球打得很好,但学习成绩就是上不去。看来,只要能让她们三人在一个组,林霞愿意做她能做的一切。
这倒让我有些感动。
既然这样,我也就开诚布公地说了她们刻意成立第十三组将会面临的困难。第一,说服其他同学,让同意她们的超过三十人;第二,说服正班主任,让李老师也同意她们;第三,成立第十三组后,在学习和其他方面不能落后。这三个条件中,前两个如果不能成立,就不可能成立第十三组;如果前两个条件成立了,第十三组会成立,但如果第三个条件没有达到,第十三组将会面临着被撤的压力。
面对着这些很难完成的条件,林霞满口答应。
既然这样,我还能说什么呢?那就等到下周二看她努力的结果吧。
真的没有想到,一个好的想法,给自己带了这么多麻烦。仔细想想,主要原因是自己考虑不周。其一,第一次的宣传和第二次实施的方案不一致,导致有些同学把两次的内容混在一起。其二,为了信息对称,应该公布他们的成绩及其排名(但这样做又泄露了他们的“隐私”),以及公示已经确定组的成员名单,便于他们以此为依据互选。其三,让全班同学都在场,排除干扰,给出专门的时间让他们互选。
不过,有了第一次的经验,第二次互选的时候情况一定比较好。
2009年4月5日。
(这点文字是我第一采用互选方式分组时的体会,当时没有写完,现在疏通了一下文字,拿出来,希望大家给我提一些建议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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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Post  by  刘朝升 发表于 2009-6-29 13:05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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